一、主办单位:合肥师范学院体育工作委员会
二、承办单位:合肥师范学院体育教学部
三、协办单位:合肥师范学院学生处
合肥师范学院团委
四、比赛日期和地点:
比赛日期:2012年5月19日、20日
比赛地点:合肥师范学院风雨操场羽毛球馆
五、参赛办法
1、参赛单位及组别设置
参赛单位:合肥师范学院各院、系
组别设置:本次比赛设混合团体、男子单打、女子单打
2、以系为单位报名,领队1名,教练1名,男单、女单运动员各最多不能超过3名,混合团体中男双、女双、混双各系最多各出1对。
3、运动员必须为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全日制本、专科大学生,且身体健康。
4、各单位按规定填写报名表(一式两份),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,于5月16日上午12:00以前交到锦绣校区体育教学部办公室,一经报名,不得更改。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邮箱:yypylyzz@163.com凡是未交电子版报名表的参赛队一律不予参赛。联系人:袁玉鹏,电 话:15375283221
5、5月16日下午3:00在锦绣校区体育教学部办公室召开领队、教练员会议,会议主要内容为解读和答疑规程,以及比赛分组抽签。
六、竞赛办法
1、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《羽毛球竞赛规则》。
2、团体赛:比赛分两个阶段,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,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、决出名次。团体比赛出场顺序按(男子双打、女子双打、混合双打)。双打运动员可由单打运动员兼。比赛一律采用三场二胜制,每场三局二胜制,前两场连胜不再进行第三场比赛。第一阶段一局11分,净胜2分,当14:14时,先得15分为胜方。第二阶段一局21分,净胜2分,当29:29时,先得30分为胜方。
3、男子、女子单打:比赛采用淘汰赛决出名次。比赛一律采用每场三局二胜制,8强之前实行一局11分,净胜2分,当14:14时,先得15分为胜方。8强以后一局21分,净胜2分,当29:29时,先得30分为胜方。
4、运动员应随身携带学生证,以备资格审查。
七、相关要求
1、比赛以“友谊第一,比赛第二”为原则,各队领队和教练员应加强教育,严格遵守比赛纪律,不得有任何违纪行为。
2、各队队员必须是在校学生,如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取消该队该场比赛成绩。
3、各参赛队按竞赛日程提前到达比赛场地,无故迟到10分钟视为弃权。
八、录取名次及奖励
1、团体赛、单打各取前三名给予奖励。
2、单循环的名次计算方法:胜场多者名次列前;两队胜次相同,两队间比赛胜者名次列前;三队及三队以上胜次相同,净胜局多者列前;如再相同净胜分多者列前。
3、本次比赛团体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最佳组织奖各一名,由合肥师范学院体育运动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。
九、保险
鉴于比赛常有学生受伤事故发生,建议各系赛前为参赛队员购买保险。如未办理保险,在比赛中发生伤害事故由各院、系自行处理。
十、比赛服装和比赛场地用球
1、比赛用球由主办单位负责
2、比赛服装与球拍由运动员自行准备
十一、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体育教学部
合肥师范学院体育教学部
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