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办单位:合肥师范学院体育工作委员会
二、承办单位:体育教学部
三、协办单位:学生处、团委、体育科学系
四、比赛时间、地点
2012年12月8日--12月9日在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乒乓球馆举行。
五、参赛办法
1、参赛单位及组别设置
参赛单位:合肥师范学院各院系
组别设置:本次比赛分设男子单打、女子单打、男子团体、女子团体
2、各队可报领队1名,教练员2名,男、女单项运动员各5名。各院系男、女运动员可报名参加男子团体、女子团体比赛可兼报男子单打、女子单打各单项比赛。
3、运动员必须为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全日制本、专科大学生,且身体健康。
4、各单位按规定填写报名表(一式两份)(请登录体育教学部网站下载电子版报名表),一份采用纸质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23日下午15:30以前交到锦绣校区体育馆体育教学部办公室,一经报名,不得更改。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邮箱:76515669@qq.com。凡是未交电子版报名表的参赛队一律不予参赛。联系人:殷冉,联系电话18949872580
六、竞赛办法
1、比赛先进行男、女团体赛,后进行男、女单打比赛。男、女团体赛采用5盘3胜制,每盘比赛采用5局3胜;单打采用5局3胜制。团体和单打比赛每局采用11分制。球拍要求:不得使用光板。
2、团体赛根据报名队数决定分组比赛。第一阶段分四组循环,名次按获胜次数多者列前,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的队获胜积分相等则按他们胜负比率,即(胜/负)来决定,(按次、场、局、分四级先后次序逐级计算胜负比率。)第二阶段各组前二名交叉(A1—D2,B1—C2,C1—B2,D1—A2),胜者进入前四,负者争夺五至八名。
3、单项比赛采用单淘汰赛制。
4、运动员应随身携带学生证,以备资格审查。
七、相关要求
1、比赛以“友谊第一,比赛第二”为原则,各队领队和教练员应加强教育,严格遵守比赛纪律,不得有任何违纪行为。
2、各队队员必须是在校学生,如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取消该队该场比赛成绩。
3、各参赛队按竞赛日程提前到达比赛场地,无故迟到10分钟视为弃权。
八、录取名次及奖励
团体赛取前六名,单项赛取前八名,获得名次的代表队分别颁发证书和奖牌。
本次比赛各组分别增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最佳组织奖各一名,由合肥师范学院体育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。
九、保险
鉴于往年比赛常有学生受伤事故发生,建议各系赛前为参赛队员购买保险。如未办理保险,在比赛中发生伤害事故由各院系自行处理。
十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本规程由合肥师范学院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