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育教育系、各实习单位、各指导教师:
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实践导师的责任意识,把握师范生教育实践的目标、环节与质量要求,提升指导能力,根据《合肥师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教育实践“双导师制”实施细则》要求,定于2021年1月17-18日开展2021年度教育实践指导教师培训工作。
一、培训工作日常安排
1月17日全天、18日上午:各单位组织指导教师自学《合肥师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教育实践导师培训手册》
1月18日下午:集中研讨交流
二、培训工作组织
因疫情原因,校外指导教师由各实习(研习)单位组织开展培训,体育教育专业指导教师由体育教育系组织开展培训。
三、培训内容
培训工作围绕政策与标准、方法与技能、责任与权利三个方面开展。具体见《合肥师范
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教育实践训手册》。
四、培训要求
(一)各单位要组织指导教师充分利用工余时间自学《合肥师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教育实践导师培训手册》,准确理解合肥师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,认真研读《教育实习课程大纲》《教育见习课程大纲》《教育研习课程大纲》及教育实习、见习、研习表现性评价标准,仔细阅读《合肥师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教育实践“双导师制”实施细则》,学习体育科学学院和合肥经开区管委会达成的“体育课程一体化”改革的相关文件的精神和内容,并组织好集中研讨环节,保证培训实效。
(二)体育教育系要切实组织指导教师深入学习《合肥师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教育实践导师培训手册》使所有指导教师真正把握最新修订的《教育实习课程大纲》《教育见习课程大
纲》《教育研习课程大纲》,真正理解教育实习、见习、研习表现性评价标准,会运用表现性 评价标准来评价师范生实践环节成效;要组织好《合肥师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教育实践“双导师制”实施细则》的学习,明确指导职责,按要求完成指导任务。
附:《合肥师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教育实践导师培训手册》
体育科学学院
2021年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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